有人說,女人太獨立,就不需要男人。
我也很獨立,天塌下來也可以擔起半邊天,但是,我從來不覺得男女必須平等,也從不渺視男人。男人,其實很偉大,我十分尊重,並且絕對需要男人。
男女平等,我覺得只是女人盡力爭取資源,令女性有機會脫離歧視和次等的一個目標。人人有書讀當然是應該的,但女人在飽讀詩書之後,在平等機會條款保護之下,就不要再糾纏於男女平等的題目。
撫心自問,女性真的希望男女平等嗎?如果平等,女人就不應要求男人要有風度,不應行使ladies first的權利,不應要求「好男不與女鬥」,亦不應把那麼多粗重工作包括提重物、換燈膽、修電器等撥作男人的責任範圍,更不應期望獲得男人的溫柔。
如果男女真正平等,女人就不應對男人有那麼多的投訴。
如果真正文明,就不可以輸打贏要,既爭取男女同工同酬,又認定養家是男人的天職。
我尊重男人,因為深深體會男人承受的壓力,肯定比女人的大,社會給男人的容忍程度相對地低,女人有時候可以行慢一點,甚至停下來歇一歇,但男人不可以。
2007年11月15日
男女平等
標籤: 阿妹妹札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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